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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城鄉銜接利於人口流動 規則尚待細化

新華社上海11月28日專電題:養老保險城鄉銜接利於人口自由流動 轉換規則尚待細化

  新華社記者王濤、王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日前就《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之間將實現銜接轉換,繳費年限也將明確換算辦法。

  專家指出,三大養老保險轉換符合目前人口流動的社會趨勢,不過,只轉個人帳戶不轉統籌帳戶、15年繳費年限“一刀切”等具體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論證推敲。

   三大養老保險將實現城鄉銜接轉換

  目前我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三種,分別覆蓋城鎮就業職工、農村居民和城鎮非就業居民三大人群,新辦法就基本養老險銜接的適用對象、銜接條件、辦理程式等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新辦法規定,參加職保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職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新農保和城居保可以互相轉換,即轉移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繳費年限合併累加計算。

  “目前國家各項養老制度互相不打通,是一種碎片化的狀態,新政策無疑能夠打通各項制度之間的壁壘,堵塞部分人群同時參加多種保險,多領國家養老補助的漏洞。”平安養老保險董事長杜永茂表示。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陸銘教授認為,“養老保險城鄉轉換使得保障能夠異地攜帶,對促進人口跨地區流動,提高勞動力水準和推進城鎮化進程都有促進作用。”

  “含金量”不同進出轉換細則有別

  由於三項保險“含金量”有別,因此新辦法規定,新農保和城居保覆蓋的城鄉非就業人員保險轉入城鎮就業職工保險時,只轉個人帳戶不轉統籌帳戶,繳費年限不累計。

  新辦法中規定“銜接轉換要將個人帳戶全部儲存額隨同轉移”。人社部特別說明,由於三類保險制度上的差別,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轉移,不轉移職保統籌基金。此外,參保人員從職保轉入新農保或城居保,其參加職保的繳費年限,可合併累加計算為新農保或城居保的繳費年限。參保人員從新農保或城居保轉入職保,其參加新農保、城居保的繳費年限不折算為職保繳費年限。

  專家認為,新農保和城居保轉入職保是新辦法的最大突破,因為這與人口跨地區就業聯繫最為緊密。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封進教授評價,由於我國三類養老保險制度中,只有職保分為統籌和個人帳戶,“只轉個人帳戶不轉統籌帳戶”,從此個人帳戶一生都跟著被保險人走,新辦法實施起來具有可操作性。新農保或城居保和職保制度間的繳費水準差異很大,一般達到十倍、甚至幾十倍,“多繳多得是保險的原則,年限的進出差異化也符合基本公平。”

  平安養老保險公司研究員楊群博士給記者舉例,如果一位上海市民每月工資三萬元,按現在的規定,交養老金共3900元,其中2900元進統籌帳戶,1000元進個人帳戶,統籌帳戶中資金比例很大。如果該人工作10年,後失業在家,若轉成城居保,由於統籌帳戶不能轉出,經濟損失巨大;若不轉城居保,養老金繳費又不滿政策要求的15年,此人就存在制度選擇的困難。

  對此人社部解釋,如果職保向新農保或城居保單向轉移統籌基金,會導致各項制度資金安排上的不平衡。

  新辦法利於人口自由流動

  業內專家解讀,新辦法表明我國在注重經濟發展的同時,政策正在進一步向民生傾斜。

  “新辦法可以使許多進城務工人員養老的後顧之憂得到緩解,對於打破城鄉社會福利壁壘,促進勞動力資源整合有很大意義。”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寅蘇說,讓人口自由流動起來是重大社會進步。

  復旦大學保險系主任徐文虎教授認為,我國未來人口流動是雙向的,如農民進入城鎮打工,城鎮職工到鄉下養老等等,對應的養老保險制度的雙向銜接是對應社會的發展趨勢的,當然需要一定技術支持,“被保險人資訊要全國互通,換算指標也要科學。”

  業內人士同時表示,在新辦法具體落地過程中,三大保險“含金量”有別,一定會遇到公平問題,必須不斷在推進過程中調整,細化。

  楊群認為,新辦法需要論證、測算不同人群享受保險的實際福利水準,在社會轉型階段,新辦法需要有制度彈性,符合差異化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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